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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政策

“The New牙科诊所”(以下简称“本 诊所”)非常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保护,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本 诊所通过本“隐私政策”,向您说明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我们为保护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
若本隐私政策有更新,将通过网站公告或单独通知进行公示。

◯ 个人信息收集与使用
- 收集提供与使用方:The New牙科诊所
- 收集的个人信息项目:姓名、联系方式、Cookie、访问 IP 等信息
- 收集/使用目的:产品/服务介绍与营销通知(电话/短信)、活动及新服务通知、咨询与客户服务处理等

◯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 委托方:The New牙科诊所
- 委托内容:客户咨询申请接收与信息传递、入会 안내、产品/服务 안내等

◯ 个人信息销毁方式
- 对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信息,将采用不可逆技术彻底删除
- 对纸质文件打印的资料,将采用碎纸或焚毁方式处理
本 诊所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用户个人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
· 经用户事先同意
· 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要求提供信息

◯ 关于信息保存期限与处理

- 注销或会员退订记录:为防止滥用,保存 2 年(保存账号 ID、姓名、身份证前 6 位、邮箱等)
- 合同或申请撤销相关记录:依据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保存 5 年
- 支付与货物/服务供应相关记录:保存 5 年
- 电子金融交易记录:保存 5 年
- 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保存 3 年
- 本人确认相关记录:保存 6 个月
- 网站访问日志:依据通信秘密保护法规保存 3 个月

第三方信息共享同意

提供方:The New牙科诊所

◯ 使用目的:利用电话营销、短信服务等方式进行产品/服务的相关营销活动(包括代理操作)

◯ 提供的个人信息项目:身份识别信息与联系方式(姓名、手机号码等)、咨询申请时间与内容、网站访问记录等

◯ 信息保存期限:
- 本人确认记录:保存 6 个月
- 访问记录:保存 3 个月

营销用途

本政策所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与第三方提供同意内容。

接受信息的一方:活动/营销负责人

◯ 使用目的:会员管理、咨询与资料请求处理、服务推荐/利用 권유、各类活动与服务 안내

◯ 提供的信息内容:身份识别信息(姓名、年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 信息保存与利用期限:
- 用户请求删除或注销前持续保存与利用
- 若为契约用户,则按公司内部规定保存个人信息
- 对于以下特定信息,将按规定保存期限保存:

· 注销/退会申请记录:保存 2 年
· 合同/申请撤销相关记录:保存 5 年
· 支付与服务供应相关记录:保存 5 年
· 电子金融交易记录:保存 5 年
· 投诉或纠纷处理记录:保存 3 年
· 本人身份验证记录:保存 6 个月
· 网站访问日志:保存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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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捷咨询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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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6204.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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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10:00 ~ 21:00
+82.2.6204.2879
分类 项目 金额(万韩元) 备注

种植牙

进口

150~200

保险适用

国产

64~150

骨移植

30~150

-

上颌窦提升术

70~150

-

精密检查

15~20

-

牙齿矫正

舌侧(内侧)矫正

200~1000/8~10(月费)

-

外侧(可见)矫正

150~500/5(月费)

-

微型螺钉(screw)

10

-

保持器

30~60

-

美容治疗

牙齿整形

20~70

-

牙齿美白

23~69

-

美容义齿

50~70

-

普通义齿

牙冠

黄金

40~55

-

PFM~PFG

35~65

-

桩核(POST)

15~30

-

嵌体

CEREC

25~30

-

黄金

30~35

-

树脂

树脂

7~15

-

义齿

义齿

150~200

保险适用

义齿修复

10~20

-

口腔内科

咬合板(splint)

80~130

-

止鼾器

160~180

-

肉毒素

12~15

-

预防治疗

洁牙

2~5

保险适用

镇静治疗

睡眠

30~50

-

1. 根据患者牙齿状况、治疗部位、治疗难度及义齿类型,诊疗费用可能有所不同。

2. 本院根据《医疗法》第45条及实施细则第42条之2公布非保险项目及其价格。

3. 适用国民健康保险的项目根据保险规定确定诊疗费用。

证明文件手续费项目及金额指南
(保健福祉部公告第2017-166号/第4条第2项相关)
区分 种类别 上限金额(单位:韩元) 规定

诊断书·推定书·确认书
(每份)

一般诊断书

20,000

综合诊查及检查结果书写

后遗障碍诊断书

100,000

疾病·外伤导致残障且难以期待进一步治疗效果时

兵务用诊断书

20,000

用于兵役等的诊查结果书写

通院确认书

3,000

用于证明外来诊疗事实的行政用途

诊疗确认书

3,000

用于记录患者特定诊疗内容

伤害诊断书

三周以内

100,000

疾病原因为“伤害”时

三周以上

150,000

预估未来治疗费书

一千万韩元以下

50,000

持续治疗患者的未来治疗费预估

一千万韩元以上

100,000

诊疗记录·证明文件
(每份)

诊疗记录复印

1~5页

1,000

复印诊疗记录部等

6页以上

100

诊疗影像

胶片

5,000

复制X光、CT、影像资料等胶片

CD

10,000

复制诊断影像、内窥镜照片等到CD/DVD

DVD

20,000

证明文件复印

1,000

已发行文件的额外复印件

1. 本院依照《医疗法》第21条,不允许非患者本人阅览或领取患者记录。

2. 但依据《医疗法》第21条第2项第1号,患者配偶、直系尊属/卑属或配偶直系尊属可在提交必要文件后申请阅览或复印。

- 必要文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家庭关系证明书)、委托书(院内提供)、印鉴证明书(用于委托书)

※ 若需开具证明文件,请至本院前台领取并填写《证明文件发行同意书》后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