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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者将根据《信息通信网利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受到刑事处罚,请务必留意。
根据第70条(处罚条款),可处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过5千万韩元的罚款。
①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公开散布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②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通过信息通信网络公开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者;
③ 第①项和第②项所述罪行,非经受害人明确表示意愿,不得提起公诉。


